伊犁新闻网讯(记者许洁之)11月23日,家住伊宁市都来提巴格街道办的82岁老人赵国元不仅收到了660元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金,还落实了300元的照料护理补贴金。看着忙里忙外帮助自己的伊宁市民政局干部,赵国元有些过意不去。
据了解,国家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目前,伊犁州直共有1.48万名城乡特困人员。关于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伊犁州民政局立即指导各县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困人员进行摸底调查,摸清了各类特困人员的现状。
在自治区的统一安排下,州民政局会同州财政局,将城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金分别提高了70元/月、30元/月,达到470元/月、343元/月;并给城乡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在保证基本生活补助660元/月和520元/月的基础上,落实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目前,下半年所需资金725万元已下拨各县市。
伊犁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玲表示,特困人员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是最困难、最脆弱的人群,为城乡特困人员提供制度化的基础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服务,是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的重要内容,对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保障和改善民生、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